

自二十年代以来,荷兰就采用一种公众广播(电视)体制:即节目的播放由不同的广播电视协会负责,各协会代表着社会上不同的分支。这一制度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目前的各广播电视协会为:一般性的、耶稣教派的、社会民主派的、天主教派的、进步主义的以及耶稣教派的,他们的营业执照为期五年,到2000年为止。他们各自负责整套的节目,包括:信息、教育和娱乐节目,此外还有荷兰广播电视基金会,所有的公众广播电视机构都在这个基金会的旗下进行合作;以及荷兰节目基金会,它主要播放各类年青人与少数民族文化性节目。在公众广播电视播放时间内,也可以为教堂、宗教组织、政党、政府机构以及教育广播电视机构安排播放时间。
公众广播电视一共拥有三大全国性电视网与五大全国性广播网,此外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区域性广播电台,全荷兰共有约400家地方性公众广播电台。公众广播电视的财务支持靠的是收取“广播电视费”和广告收入。广告由STER机构负责。广告在不同的节目之间播放。公众广播电视不实行将一个节目中途打断来播广告的方法。自1992年起,荷兰也出现了商业性电视。除RTL4与RTL5外,还有维罗妮卡、SBS6、TV10以及音乐工厂。另外,荷兰也有商业性的广播电台。几乎每一个荷兰家庭都与电缆网络连通。大量的国内外公众与商业发射台都通过电缆风络播放节目,如BRTN、ARD、ZDF、BBC、TV5、CNN以及MTV等。
荷兰国际广播公司是一家独立的公众广播公司,向全世界播放广播与电视节目,为那些长期或临时逗留国外的荷兰人或对荷兰及其文化感兴趣的人们服务。RNW每天都用荷兰语、英语、西班牙语、印尼语以及帕皮阿门托语播放节目。广播节目通过短波、中波、地方调频波以及通讯卫星播放,包含很多的新闻与当前的各种活动大事、体育和天气等节目。电视节目则出售给经过授权的各国公司播放。荷兰广播事业培训中心,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人员提供节目制造培训,并负责世界范围的有关合作。
交通、运输与通讯
荷兰有着悠久的运输传统。位于北海之滨,莱茵、马斯与斯海尔德三大河流都从荷兰境内入海;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荷兰发展成通往欧洲的门户,随着欧洲境内边界的取消,这一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荷兰在欧洲集散网络上至关重要的地位,也吸引了众多的国际公司在此落户。远洋货轮每年运送数千万吨的货物到鹿特丹--世界上最大的海港。阿姆斯特丹的斯希波尔国际机场是欧洲第4大客运、货运航空港。为了维护荷兰作为至关重要的中转国的经济地位,并保证抵达各商业中心的便利,荷兰政府采取了各项措施以缓解交通压力。鼓励“多人共乘”、自行车、步行、通过电信手段远距工作等,尤为注重鼓励使用公共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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