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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外交关系

    荷兰为欧盟和北约成员国。对外政策以欧洲为重点,同时强调美国在欧洲的存在是欧洲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证。主张在加强北约的同时,西欧国家制订共同外交、安全政策以加强北约的欧洲安全支柱。

  与中国关系:中国与荷兰的人员和经济交往可追溯到17世纪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投资环境的日益改善,中荷经贸关系有了较大发展。双方政府先后签订了包括海运、航空、经济、技术、文化在内的多种双边协定和协议。荷兰也是最早承认中国的西方国家之一。

    在抗美援朝战役中,当时的荷兰军队作为帝国主义力量曾经与中国志愿军发生战争。亚洲的印度尼西亚曾经是荷兰的殖民地,至今许多荷兰大鼻子喜欢吃印尼炒饭(Nasi Goreng)

    1954年11月19日与中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1981年5月5日降格为代办级,1984年2月1日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2004年4月,首相巴尔克嫩德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2004年12月,温家宝总理对荷兰进行正式访问。1994年,北京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结为友好城市。近年来两国友好交往增加,经贸关系也有较大发展,双方政府先后签订了包括海运、航空、经济、技术、文化在内的一系列双边协定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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